13861799856
0510-82858295
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跨月后发现开错了应如何处理?
1、购买方已用于申报抵扣(购买方不需要退回发票联或抵扣联):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,在填开
《信息表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,并暂依《信息表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销
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《信息表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2、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、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: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,购买方填开《信息
表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3、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: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。销售方填开《信息
表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
4、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: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,销售方填开《信息表》时应填写相
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《信息表》开具红字专用发票,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。红字专用发票应与《信息
表》一一对应。
多年财税经验积累
多家分公司常年提供服务
实力财税团队不成功则退款
更有N对一专属服务
客户信息严格保密
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
工商注册税务代办 全方位
规划咨询一系列企业增值服务